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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起,我所受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承担“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法律问题支撑服务任务,筹备成立了“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法律工作组,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提供法律支撑服务。 为认真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法律问题支撑服务任务,谋划2019年度委托任务工作计划,推进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实施,2019年4月12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蔡嘉宁副司长和亚非处工作人员连佳璨、程丹同志,会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法律工作组成员在科技部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并宣布该法律工作组开始工作 会上,国际合作司蔡嘉宁副司长提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法律工作组的服务应围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四项行动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和技术转移布局,着手防控“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四项行动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应对方案,有效保护我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权益。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法律工作组牵头人、我所主任王汉坡律师简要汇报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任务自2018年启动以来的进展情况和“一带一路”法律工作组筹备状况,结合“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四项行动的特点和关键要素,有针对性的制定并详细介绍2019年度“一带一路”法律工作组工作方向和计划,“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法律工作组其他成员刘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国家空管法规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航空法律与标准研究所所长)、王立华(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伟(中国法律出版社应用法律分社社长)、刘海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前法官)、贾站格(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等就上述工作方向和计划结合自身业务方向分别做了补充发言,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工作建议。 会上,国际合作司负责人员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法律工作组成员围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四项行动法律支撑服务工作的推进和开展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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