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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幼新律师,毕业于中央党校,获取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任兼职律师,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王幼新律师具有在国有大型企业、政府经济部门、政法机关从事企业管理、科技管理、外商投资、项目融资、租赁、基建和大型技改项目的评估审批以及司法工作的履历和经验,加之二十余年律师工作的实践,掌握了多方面的工作技能。(获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外经贸部、全国律协颁发的外商投资、融资、建设项目经济评估、项目管理、招投标业务、BOT法律实务、证券、独立董事等资格和证书)为中、外委托人提供了诸多方面卓有成效的法律、经济、技术及其它方面的服务,赢得了中、外委托人的信任。 王幼新律师曾办理的部分非诉讼法律项目有: 1.为亚行河北环保项目1亿美元贷款提供法律意见书; 2.为亚行环保项目贷款设备采购国际招标、资格预审、评标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参与河北唐山市与法国圣戈班集团合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评估、合同谈判及章程的草拟等. 4.为蒙古国矿业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就在蒙古国设立的合资项目提供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评估、合同谈判及章程的草拟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王幼新曾代理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 1.美国SYBASE软件公司诉万国软件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数据库软件侵权案; 2.香港颐丰公司与中国招商国际旅游总公司合资纠纷案; 3.国家开发银行诉中国建设银行票据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 4.香港金力高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原国际贸易公司海运合同纠纷; 5.中海建设集团公司(海军)与北京黄河京都大酒店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6.捷克运达公司与中国唐山进出口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 7.交通部烟台打捞局与唐山船务公司拖航合同纠纷。 近年,王幼新律师在国家及省级刊物发表法学、经济学论文数篇,并与他人合作出版《实用经济法》、《企业管理学》等法学、经济类、专著、教材数部,其中《培养科技法律两用人才刻不容缓》荣获《科学学与科技管理》优秀论文一等奖;《律师为政府BOT提供法律服务的若干思考》获全国律协优秀论文二等奖。 王幼新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国际贸易、海商海事、国际投资、知识产权、民商法、金融证券、建筑工程房地产、民事诉讼与仲裁,公司法、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并购、分立、产权交易、破产情算和各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世行、亚行、银团贷款项目及其大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等。 王幼新律师开展业务的方式:担任中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及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受托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和审查各类法律文件;在法院及仲裁机构代理国内和涉外案件的诉讼与仲裁、调解、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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